2019年1月17日,日本专利律师协会召开了记者会,会上松田诚司专利律师指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自有贸易协定(又名:TPP-11)直观有效地影响知识产权的改进。主要的改变是寻求一项适用于为那些经历过长审查的专利申请的法令,并且为判定给侵权商标赔偿寻求一个新的标准(也为著作权的持续和贸易协定)。
TPP-11(成员国有: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和越南)解决了经济多领域贸易的互补,包括知识产权上的。TPP-11贸易协定于2018年12月30日正式起效,其中有一项新政在TPP-11成员国中设立,那就是专利权存续期限的延长制度。那些自提交申请5年或自实质审查3年后起至专利登记所花费的时间可以追加到原先规定的专利权存续期间20年中来延续专利权。在此之前这项制度在日本只适用于特殊发明(例如医药类),但今后适用于任何一项审查延迟的专利申请。松田不确定这项新制度是否会使在日本申请的国内或国际专利受到影响,因为日本具有一个良好的审查体制(据2017年的统计,日本实质审查所需时间平均约为14个月多一点儿)。但另一方面,松田认为当日本或他国申请人在其他国家经受了延迟审查后,这项制度还是会给他们带来延长专利存续的好处。
除此之外,朴尚洙也出席了该记者会并做了报告。朴在报告中指出:日本现引进的另一项政策(对商标不正当适用的法定损害赔偿制度)是为了适应TPP-11的要求,并且当侵权商标与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根据松田指出,不仅仅是相似)时以引人注目的速度来解决商标侵权案。制度变更的好处不在于商标持有人可寻求损害的赔偿总额,而是在于能够马上发布禁令强制减少侵权商品公然流通的时间,因为这损害赔偿的总额只是商标的注册和维护的成本(很难在美国找到类似这样的赔偿总额(不能和美国的相提并论))。
专利期限延长制度对日本的大多数申请人来说意义不大,但上述两项措施都表明,在这个快速变化的环境中,环太平洋国家正在朝着更快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的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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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口 太郎
参考资料:
Shokuhin Shimbun, “TPP発効で重要性増す知財権 海外での事業展開に影響も [TPP going into effect makes IP rights more valuable; some impact on foreign business],” February 6, 2019.
Park 朴尚洙, “TPP発効による知財への影響は?「国内製造業にとってメリット大きい」 [What is the impact of the TPP upon IP? ‘Benefits to domestic manufacturing are big’],” January 1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