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日本化学巨头东丽发表声明称:他们正起诉两家竞争公司侵犯他们研制推广的血液透析患者抗皮肤瘙痒症药物REMITCH(盐酸纳呋拉啡)。日本商业报纸日经新闻(Nikkei Shimbun)近日开始关注此事,并在2019年1月2日刊登了此事的报道。
东丽的授权专利号JP3531170是一个医药专利,于2017年专利有效期届满。但该专利适用日本特许厅知识产权体系的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并申请了延长5年的保护期限。东丽在其新闻稿中写道:已于2018年12月13日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诉告泽井制药株式会社和扶桑药品工业株式会社的后发药品的侵权行为,要求禁止销售并得以赔偿。(这两家公司的总部都在大阪。)
日经新闻评论指出:在日本的医药专利当它的专利保护期限延长时,将终止于获得监管部门批准用于特殊范围之日。举例说明,2017年日本知识财产高等法院判决瑞士的Debiopharm Group的药方专利非侵权,因为,被告人采用了不同添加物来制作他们的后发药。
东丽的延长医药专利在关于添加物上是相当局限的,所以,如果日本地方法院运用瑞士Debiopharm Group的先例或其他医药专利案的话,东丽或许已经输了,尔后,进一步抗议,称后发药品的生产者在模仿现行的医药专利时仅在他们的药品中调整添加物即可。东丽似乎力争让法院规避给它的医药专利带来严重损失的后发技术,并使其停用。
根据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可以帮助我们看清后发药品和延长的医药专利之间使用的界限在何处。也能更好地让药品研发者和后发药品的制造者在药品市场上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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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口 太郎
参考资料:
・ Japan Generic Medicines Association, “医薬品の特許について [Medication patents],” accessed January 31, 2019.
・ Nikkei Shimbun, “用途特許延⻑保護どこまで東レ、かゆみ改善薬巡り侵害訴え後発薬とのすみ分け影響 [How far for use patent extension protection? Toray sues for alleged infringement of itch alleviation medication; impact on relation with generics],” ed. Takahiro SHIBUYA, January 21, 2019.
・ Toray, “経口そう痒症改善剤「レミッチ®」用途特許に関する 特許権侵害訴訟提起について [Concerning oral antipruritus drug “Remitch® use patent infringement litigation initiation],” press release, January 19, 2019 (accessed January 31, 2019).